目前,成都倾倒建渣的固定场地只有两个,在其他地方乱倒建渣将受到严厉处罚。昨日,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局执法处了解到,早在2005年6月,国家建设部就施行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若违规乱倒建筑垃圾,施工单位、运输方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。
据城管局执法处副处长介绍,在成都清运建筑垃圾需要办理渣土处置证、由专用运渣车运输,而且行经的线路必须由交警部门指定。目前,在成都倾倒建渣的固定场地有两个,一个是龙泉驿的长安垃圾场,另一个是龙泉洪河的垃圾场。建渣除可倒在这两个固定的场地外,也可在原地进行有效回填。
城管局表示,执法部门将加大力度,打击乱倒建渣的行为。市民发现有人乱倒建渣,可拨打热线“962000”举报。
|